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案例
央视网消息: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日公布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案例。
案例1 北京市通州区渠头自强汽车配件商店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10月,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市通州区渠头自强汽车配件商店检查发现,该经营主体对1辆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放在经营场所内进行展示销售。该经营主体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该经营主体在通过政策指导、张贴宣传单的方式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并表示严格落实销售义务后,短期内即从事经营性拼改装行为,且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隐患,依法予以从重处罚。2023年11月,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经营主体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北京华泰懋隆电动自行车商行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10月,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华泰懋隆电动自行车商行检查发现,该经营主体对1辆额定电压48V的锂电池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改装,经改装后安装了5块铅酸蓄电池(12V 20AH)。该经营主体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3年11月,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经营主体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北京家文商贸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7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家文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将1辆电动自行车额定电压48V改装为72V,并改装长车座,加装车外观包围,且无脚蹬。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3年8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0000元,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
案例4 九五齐动(北京)商贸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9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九五齐动(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经营中提供电动自行车加装“加强座椅”的改装服务。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经立案调查后,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 北京丰和瑞兴商贸中心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9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丰和瑞兴商贸中心检查发现,该经营主体为2辆电动自行车改装超长座椅及加装防撞梁。该经营主体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3年11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经营主体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2023年以来,北京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累计查处电动自行车产品违法违规行为387起,查扣违法车辆1228辆,罚没款1230万余元。近期会同公安部门连续捣毁7处违法违规电动自行车仓储、销售窝点,查扣违法车辆400辆,涉案金额100余万元,10余名涉案人员被公安部门依法刑拘。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郑重提示经营销售者,合规经营,自觉抵制非法拼改装违法行为;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切勿购置无正规经营场所、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隐患。如发现身边存在违规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线索,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共同清除身边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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