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我国将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
来源:新华社
编辑:admin
时间:2022-10-27 11:02:30
导读:记者25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称,为完善消费税制度,维护税制公平统一,更好发挥消费税引导健康消费的作用,自2022年11月1日起,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公告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记者25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称,为完善消费税制度,维护税制公平统一,更好发挥消费税引导健康消费的作用,自2022年11月1日起,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公告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公告称,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未分开核算的,一并缴纳消费税。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文章:
- [ 财经 ]亮点多、活力足 “数”读多维增长数据透视经济蓬勃活力
- [ 财经 ]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网上体育“饭圈”问题
- [ 财经 ]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反倾销调查延长至2025年7月5日
- [ 财经 ]票根“纽带”串联多元消费领域 消费从“单一购买”向“链式体验”转型
- [ 财经 ]国家发改委:将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管理办法 发展壮大信用经济
- [ 财经 ]金融监管总局:将保持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 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支持力度
- [ 财经 ]央行:我国已建成全球数据规模领先的公共征信系统
- [ 财经 ]国家药监局:拟出台新政 助力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
- [ 财经 ]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作出新修改
- [ 财经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相关推荐:
- [ 财经 ]欢度国庆节 喜迎二十大
- [ 财经 ]众智三晋 聚势前行 山西省室内装饰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二次会议 暨家居行业双优品牌榜单活动圆满召开
- [ 财经 ]如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强调“五个牢牢把握”
- [ 财经 ]晋源区政协举行委员工作室揭牌仪式
- [ 财经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全面加强军事治理 以高水平治理推动我军高质量发展
- [ 财经 ]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山西落地生根 齐心协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崭新业绩
- [ 财经 ]同世界人民携手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 ——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 财经 ]省委召开第111次疫情防控专题会
- [ 财经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非凡十年丨开创维护国家安全的崭新局面——新时代中国维护国家安全述评
- [ 财经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财经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