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
央视网消息:据工信部网站7月22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完善汽车能源消耗量公示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应保证其轻型汽车产品在销售时粘贴有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具体内容如下:
一、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应保证其轻型汽车产品在销售时粘贴有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以下简称能耗标识)。
二、能耗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等应符合《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GB22757.1—2023)、《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GB 22757.2 —2023)要求;在汽车产品自身以外其它场所使用能耗标识时,可等比例放大或缩小。
三、能耗标识标注要求:
(一)企业标志。企业标志采用注册图形商标或汉字标注;如采用汉字标注,须与车身尾部显著位置上标注的汽车生产企业名称一致。进口汽车的企业标志采用注册图形商标或注册文字标注。
(二)能源消耗量扩展信息。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行业平均水平或试验结果标注特殊场景下的能源消耗量或续驶里程。若标注试验结果,燃油汽车特殊场景下燃料消耗量标注值应不低于试验值;纯电动汽车特殊场景下续驶里程标注值应不高于试验值。
(三)备案号。企业通过“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备案”系统填报能耗标识数据后,取得相应备案号。
(四)启用日期。启用日期为在“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备案”系统中的备案日期。
(五)其他内容的标注按GB 22757.1—2023、GB 22757.2—2023 要求执行。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能耗标识中“其他信息”填写相关补充信息。
四、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应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通知》发布或者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备案”系统填报相关车型能耗标识数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查询”网站发布汽车能源消耗量信息。
五、已备案能耗标识数据如发生变化,按新增能耗标识处理,企业需及时填报备案。对已停止生产或进口的车型,企业应及时申请作废相关能耗标识数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中国汽车能源消耗量查询网站”发布。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车辆技术水平、能源消耗量发展趋势等情况,委托行业机构对能源消耗量领跑值、特殊场景能源消耗量的行业水平和预估燃料价格等信息进行研究并适时更新发布。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获得型式批准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车型,应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备案数据、粘贴能耗标识;通知发布前已获得型式批准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车型,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于2024年9月1日前按本通知要求补充备案数据、更换能耗标识。对于轻型商用车,在下一阶段《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评价指标》(GB 20997)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其能耗标识按照附件的方案进行标注。
相关文章:
- [ 国内 ]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2025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 [ 国内 ]国家统计局: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40元
- [ 国内 ]国家统计局:2025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
- [ 国内 ]畅通个转企路径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来了
- [ 国内 ]基本养老金≠个人养老金 这两笔钱要分清
- [ 国内 ]总量增长、质量提升、变量可控 中国外贸逆风稳舵韧性强
- [ 国内 ]央行:年6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430.22万亿元,同比增长8.9%
- [ 国内 ]海关总署:上半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同比增长2.9%
- [ 国内 ]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连续21个季度同比增长
- [ 国内 ]海关总署:上半年出口规模历史同期首次突破13万亿元,同比增长7.2%
相关推荐:
- [ 国内 ]欢度国庆节 喜迎二十大
- [ 国内 ]众智三晋 聚势前行 山西省室内装饰协会第六届理事会二次会议 暨家居行业双优品牌榜单活动圆满召开
- [ 国内 ]如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强调“五个牢牢把握”
- [ 国内 ]晋源区政协举行委员工作室揭牌仪式
- [ 国内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全面加强军事治理 以高水平治理推动我军高质量发展
- [ 国内 ]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山西落地生根 齐心协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崭新业绩
- [ 国内 ]同世界人民携手开创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 ——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 国内 ]省委召开第111次疫情防控专题会
- [ 国内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非凡十年丨开创维护国家安全的崭新局面——新时代中国维护国家安全述评
- [ 国内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